我市增加1.53亿元资金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6月15日,笔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扎实稳住经济大盘、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有关要求,切实保障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市财政局会同市民政局在去年的基础上,通过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全市统筹增加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53亿元,兜牢我市26.6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切实缓解新冠肺炎疫情和经济下行等因素对困难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
采取有力措施,加大低保制度落实力度。健全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今年,我市按照2021年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0%、40%测算,按照增幅达到10%的要求进行调整,全市财政增加支出1.53亿元;加强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等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加大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力度,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其他社会救助家庭成员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群体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资金实行直达机制,每月10日前按时拨付到个人“一卡通”账户和集中供养机构账户。
及时拨付资金,提高救助时效性。全市财政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底线意识,加强资金保障,统筹用好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资金,确保及时足额拨付。1-5月拨付社会救助资金71401万元,中央转移支付进度达75%,使全市26.6万城乡低保、城乡特困、孤儿、困难残疾人和临时救助人员,及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王蔓玲 程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