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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操作指引

信息来源:黄冈日报 时间:2022-07-23

7月14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黄冈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操作指引》,规范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为推进新一轮城市更新提供重要支撑。

《操作指引》共11章,包括总则、危房集中和基础设施落后认定、房屋征收计划编制、房屋征收范围确定等内容。明确了房屋征收工作遵循决策科学民主、程序正当合法、补偿公平公开的原则。市政府统筹市区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编制年度房屋征收计划、拟定征收政策、监督补偿资金使用等工作。黄州区政府为征收主体,负责下达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和补偿决定,并组织实施征收工作。黄冈高新区、黄冈市临空经济区、光谷黄冈科技产业园管委会配合区政府及其房屋征收部门实施该项工作。

为解决小户型房屋被征收人住房困难,《操作指引》规定,征收个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的,按60平方米计算临时安置补偿费。对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足40平方米且被认定是市区内唯一住房的被征收人,按40平方米面积予以补偿。对于困难群体,可以给予适当的征收奖励和补助,在征收补偿方案中予以明确。

《操作指引》规定,黄州区政府应当将征收补偿方案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和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在征求意见期限内,过半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规定的,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根据听证会意见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修改。

《操作指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记者瞿慧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