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湖北省磷石膏污染防治条例》实施座谈会
8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在武穴市召开《湖北省磷石膏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社教出席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强胤主持。
《条例》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全国首部防治磷石膏污染的地方性法规。
会议指出,加强磷石膏综合治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的具体举措,是推进长江大保护和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加快做好《条例》实施各项准备工作,用好《条例》这一法律武器,切实答好磷石膏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这道“必答题”。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条例》主要内容,切实用好《条例》这个法之利器,依法治污、依法利用,严格履行好各项法定职责。要突出重点抓宣传,确保相关部门和企业家喻户晓、应知应会。政府及各部门要互相配合,依法履职,抓好宣传、做好规划、强化督导、严格执法、加大投入、强化配套,共同推进《条例》落地生效。要围绕磷石膏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中的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统筹发展和保护、治理与利用、规范与扶持,推动磷化工产业绿色转型,促进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相关磷化工企业要严格落实污染担责原则,扎实做好磷石膏污染防治整改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要把贯彻实施《条例》与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环保法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有机结合起来,与环保法执法检查、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整改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织密织牢磷石膏立体式防治网络,推动美丽黄冈建设。
会前,与会人员现场察看了祥云集团磷石膏净化项目、30万吨合成氨项目和鑫天宏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和武穴市政府负责人汇报了相关情况,祥云集团负责人汇报了磷石膏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情况。(汪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