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
8月8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社教出席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小野主持会议,副市长马艳舟出席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黄智敏出席。
会议指出,开展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履行人大法定职责助力乡村振兴的责任担当,是服务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落实市委工作要求的实际行动。要充分认识重要意义,以开展执法检查为契机,紧扣法律规定,突出法律责任,解决乡村振兴中突出矛盾和问题,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乡村振兴。
会议强调,要明确检查要求,推动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实施。对标对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结合黄冈实际,聚焦重点开展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对“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和归纳,提出整改落实建议,注重跟踪问效。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执法检查,广泛察民情、汇民意、集民智。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学习,注重统筹,搞好宣传,严守纪律规矩,保障“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有序进行。
会上,对执法检查工作作了安排部署,邀请省农业农村厅专家对“一法一条例”作授课解读,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文旅局、市生态环境局汇报了“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方式进行。市人大常委会“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组成员,部分市人大代表,市直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政府相关负责人,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乡镇(街道办)人大主席(主任)和分管负责同志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记者汪欢)